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模具报废的管理办法是怎样的?
 
 
(1)      凡属于自然磨损又不能修复的模具,由鉴定部门写出报废单,并注明原因及尺寸磨损状况,经有关技术部门会签后,办理模具报废手续。
(2)      凡磨损坏的模具,应由负责者填写报废单,注明原因,经审批后办理报废手续,
(3)      由图样改版或工艺改造使模具报废的,应由设计部门填写报废单,写明改版后的图号及原因,经工艺部门会签后,按自然磨损报废处理。
(4)      新模具经试模后或签订不合格而无法修复时,由技术部门组织工艺人员、模具设计、制造者进行分析后,再进行报废处理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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